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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强世功先生是木偶吗?——也论甘德怀面试程序的无效

  作者:东海法人

  甘德怀面试,其程序上的瑕疵已讨论很多。甘提出的漏洞之一,是三位评委
之一强世功迟到20分钟,没有听到面试的部分内容。强世功的迟到,以及朱苏力
院长依然允许他参加评议,显然已是缺乏专业精神(unprofessional)的做法,朱
院长已表示“诚恳接受”批评。不过,对于这一情况的影响,朱院长则轻描淡写
地说,由于另两位评委朱院长和周旺生都认为甘德怀不及格,所以“由于少数服
从多数的原则,这并不影响面试成绩的确定。”

  这一段话,出自一贯强调程序的完整性和制度的重要性的朱院长之口,用以
掩饰这次面试程序中的致命缺陷之一,实在令人愕然。

  首先,按照朱院长的逻辑,即使制度上规定了三个评委,实践中用两个评委
也未尝不可,条件是这两个评委的意见一致。换句话说,虽然有三人面试的要求,
任何一个人(包括朱院长)其实在严格意义上都不一定非来不可,只要另外两人
恰好意见一致,对先定制度的明显违反也可以正当化。这整个推理的隐含前提就
是:制度和程序,无论规定得如何清楚严格,都是可以篡改违反的,只要不影响
实体的结果,程序或制度都是废纸。

  第二,更严重的问题在于,任何评议的过程,无论涉及招生、人事或学术奖
惩,在实践中都是一个讨论的过程;而按照学术自由的原则(朱院长尊奉的另一
重大原则)亦必须是一个相互辩论与说服的过程。评议过程的正当性和有效性,
是基于既承认每个评委个人意见的独立价值,又预设各个评委相互说服的可能性。
这里,某一位评委(如强世功)说服另一位评委(如朱院长)的实际机率有多大,
是完全不重要的,因为制度的设计是基于一种说服的可能,而但实际的运作者剥
夺了这种可能性时,他/她即是违反了该制度的一个根本预设,必然使得其整个
结果归于无效。

  因此朱院长引用多数表决原则,所谓强世功虽然没听到部分面试也不影响评
议结果,只能在两种情况下成立:第一,北大评议的制度不仅允许而且预先要求
评委们在听取面试后不经任何讨论即刻表决,这种情况下由于朱、周两票已定,
最终结果当然不受强世功投票的影响。但这种情况不仅作为实践是难以置信的,
而且也违反了学术自由的原则。第二,朱院长排除了强世功在讨论中任何可能说
服朱或周中任何一人改变观点的可能性。或许朱、周二位的学术水平和个人信念
确实要高出强世功许多,因此实际上强世功参加讨论说服朱、周改变观点的机率
极低,但如上所述,现实机率的高低在这个问题上是不相干的。为了证明即使强
世功有不同意见,他也绝对不可能在讨论中说服朱、周任何一位改变想法,那只
有在一种情况下才可能,那就是把强世功先生视为一具木偶。相信这决不会是朱
院长的初衷。

(XYS200407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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