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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译读物质量亟待提高 
 
李景端 

  在经济全球化、文化多元化的趋势下,中外文学的翻译已经越来越广泛和频
繁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翻译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。仅以我国内地出版的外国文
学读物为例,1949年至1979年期间,平均每年出书约172种,若除去“文革”这
10年不计,每年也不过258种。1980年至1986年期间,每年出书增为657种,到
1988年超过1000种。1992年我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以后,出书种数一度有所下降,
而近几年又明显上升,现每年都维持在千种以上。 

  值得注意的是,翻译读物品种的迅速增长,并没有带来翻译质量的相应提高,
相反,在人文社科类某些领域,例如文学翻译,却呈现出翻译质量混乱、下降甚
至粗制滥造的现象。主要表现在: 

  

对原文似懂非懂,不去查证考据,导致译文出现情理和逻辑矛盾 


  由任晓晋等人译的《海明威》一书(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),乍看文笔还不
错,可是一对原文,误译真不少。例如,译文说:“他母亲去世36年之后,海明
威又想起了那次历险奇遇,并试图写一部小说。”按:海明威母亲死于1951年,
10年后海自杀身亡,怎么可能还会在母亲死后36年试图写小说?其实原著是讲在
那次历险奇遇之后36年他母亲去世了。又如,译文说:“1944年在伦敦,他(指
海明威)竟然向马塞利娜(海之姐)大打出手。”人们不禁会问,海明威何以粗
鲁到对姐姐“大打出手”?一查原文,原来是“猛烈抨击”而非动手打人。原文
中的“pop”一词是“老爹”之意,竟来个音译“波普”,又不加注释,令人莫
名其妙。类似误译不胜枚举。(参见杨恒达:《翻译是一项不容轻慢的伟大的工
程》) 

  
无视上下文特定环境,望文生义 


  英语往往一词多义,有时还用俚语,这样,要了解此处该词的含义,就必须
联系上下文的环境及对话来判断。而有的译者恰恰不肯在这一点上下工夫,简单
地照字面“套译”而造成错误。例如,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尼·莫里森的名著
《宠儿》现有的中译本,就明显存在这个问题。以潘岳、雷格的译本为例(中国
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):“pass air”,上下文是讲小女儿吃饱奶后,躺在
腿上会打嗝,译文竟把“打嗝”译成“放屁”。(参见樊培绪:《文学翻译不能
望文生义》) 

  
对专业不熟悉,轻率隔行翻译,造成专业知识及术语的误译 


  这种现象在社科及科普译作中较多见。有些人以为,只要懂点外语,加上一
部词典,就什么书都能译。殊不知,“隔行如隔山”,非专业人员硬译出来的专
业书,难免会出许多“洋相”。专业术语的译法,有它特定的规则,有些还要沿
用约定俗成的公认译法,一旦错译,意思全变了。据报载,《科学家的辩白》
(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)一书,就是“不赖的选本,糟糕的翻译”,译者“显得
既不懂科学,又没有文化,头一段就把形容词尾也算上人名,就像把黎曼几何译
成黎曼尼安几何一样”,“把地名布卢姆斯伯里当成人名”,把著名物理学家
“卢瑟福”译成“拉瑟福德”,等等。(参见胡作玄:《不赖的选本,糟糕的翻
译——评〈科学家的辩白〉》)。 

  
借口“编译”、“缩写”、“节译”、“译述”,加油添醋,任意篡改原文 


  近年来,有些人以“编译”、“缩写”、“节译”、“译述”为借口,加油
添醋,任意篡改原文。目前报刊上的外国纪实作品,以及不少外国文学名著,都
有所谓编译本、缩写本。这一来,说它错译,他说其中有我“编”的;说它跳译,
他说我本来就是“节译”;说它杜撰,他又说我有“译”的来源。总之,这类
“译作”的质量更难考核。我们并不一概反对节译、缩写,外国也有由名家摘编
的很成功的名著节写本。问题在于现在市场上出现的不少缩写、节译本,译者的
水分太多了。有一套所谓诺贝尔文学奖名著的缩写本,其中一位作家的“名著”,
竟是他几本不同作品节译拼成的。更离奇的是,80年代出现过故意以洋人人名、
地名出现的、编造的“翻译小说”,而近年又出现以译作《裸露的天使》,改头
换面,冒充学术著作《垮掉的一代》的怪事。把神圣的翻译,竟糟蹋到这种地步
了。特别要指出,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,未经授权,对他人作品进行所谓编译、
缩写、节译等等,都是侵权行为。严重歪曲原文和任意增删,在法律上也是侵权。
一味侵权,迟早要受惩罚。 

  
抄袭剽窃、粗制滥造 


  这种行为,既侵害作者译者权利,又骗读者,最为恶劣,是精神消费中的伪
劣、假冒产品。1998年,外国文学出版研究会仅向6家出版社核查,就查出可以
确认是抄袭剽窃的“译作”23种。其中有:黄甲年的《少年维特的烦恼》、《茶
花女》、《上尉的女儿》,蒋思宇的《包法利夫人》,熊希伟的《孤独散步者的
遐思》,骆继光、温晓红的《拜伦诗选》,臧伯松的《红与黑》,长江的《悲惨
世界》,丘林的《十日谈》,梁虹的《呼啸山庄》,苗国强的《母与子》,肖华
的《一千零一夜》等等。其中黄甲年第一次抄袭被翻译家杨武能逮住后,曾写过
这样的“检讨”:“本人在长江文艺出版社所出之译作《少年维特的烦恼》一书
中,……不自觉地犯了抄袭别人作品的恶劣后果,……表达我衷心的检讨和悔
过。”谁知“检讨”墨迹未干,此人竟又抛出“新译”《茶花女》、《上尉的女
儿》。如此“精通”德、法、俄三国文字的“翻译家”,原来竟是一个十足的文
抄公,难怪杨武能公开撰文《我不再宽容》予以严厉谴责。多年来文坛与出版界,
抄袭剽窃侵权之风屡禁不止,不仅破坏了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,而且对翻译读物
的质量造成极大的损害,使读者失去了信任,导致翻译书发行的萎缩。有鉴于此,
近日译林出版社与翻译家黄源深,已就《简爱》一书被张超抄袭一事,向法院起
诉出版该抄袭本的内蒙古远方出版社,相信一切抄袭侵权者,终究逃脱不了法律
的惩戒。 

  此外,只顾商业炒作,不顾原文真义,对书名胡乱翻译的事例,更是屡见不
鲜,不一一赘述了。 

  翻译读物的质量问题,一方面是有些译者翻译态度极不严肃,不重视译德的
自我约束。另一方面,一些出版社疏于质量把关,有的甚至参与粗制滥造。这些
问题,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了。 

(光明日报2001年12月13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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