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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连海和肖传国谁在滋事

作者:赵健雄
齐鲁晚报2010年11月12日

  被称为“结石宝宝”之父的赵连海一案,始终是舆论关注的焦点。11月10日
上午,北京市大兴法院在拖延许久之后终于作出判决,赵因“寻衅滋事”罪获刑
两年零六个月。

  有专家称,此案审理程序本身就涉嫌违法,因为赵早在去年11月13日就被刑
事拘留,12月17日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今年3月30日案件初审,
按理最迟应当于4月中下旬宣判,拖到半年之后才重新开庭,远远超过了法律规
定的期限。

  至于赵获罪的理由主要有两项:一是“采用呼喊口号、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
闹事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”。另一罪行根据起诉书的说法是,“以报案为名恶意
炒作,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,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
法聚集,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。”

  赵是三鹿毒奶粉受害者家长,在维权过程中创办了网站“结石宝宝之家”,
为受三聚氰胺伤害的其他患儿家长提供信息和资源,也成为向三鹿民间索赔的组
织者之一,这个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与官方不尽相同的诉求和做法。

  但从大方向上看,赵试图达到的目的,即向不良企业三鹿讨说法和帮助别人
寻求司法公正,与当局并无歧义,至多也只是采取的手段或对正义的理解程度有
所差别罢了。难道我们的社会连这也不能宽容吗?对赵“非法聚集”与“扰乱社
会秩序”的“严重”程度,并未见警方出具详细的事实证明,而一般寻衅滋事最
多判3年,赵和警察并无肢体冲突等行为,获刑竟达两年六个月。人们不免产生
联想:这是对参与维权的其他当事人的恫吓。

  眼下在一些地方,“扰乱社会秩序”几乎已成为有关部门为意见不同又不大
听话的民众专门设置的罪名,而碰到真正的“扰乱社会秩序”者,倒显得相当宽
容。前些日子肖传国雇凶伤害揭露其学术造假的方舟子一案,法院判决肖传国仅
仅拘役五个半月,还不到赵连海一个零头。两相比较,孰轻孰重?其倾向不是太
明白了吗?这与肖的官方身份及方的民间地位恐怕也不无关系。

  在一些人那里,司法正沦为维护权力而不是保护权利的工具。三鹿事件因为
企业宣布破产在先,而法院受理索赔案件在后,受害人作为可能的普通债权持有
者事实上已无法得到任何后续的经济追偿。如此细心的程序安排,看起来帮企业、
也帮没有尽到责任的各级政府避免了更多麻烦,却不免埋下深深的隐患。多年来
假冒伪劣产品不绝,重要原因之一,难道不就是相关部门的姑息纵容吗?其后果
今天已渗透到几乎任何一个领域。如果一系列做法把整个社会都带入劣胜优汰之
中,最终的恶果恐怕无人能够幸免。

(XYS201011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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