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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解读魏于全的“说情信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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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《四川大学新闻发布会通稿:澄清魏于全涉嫌论文造假事件》
(XYS20060416)中指出:“司履生教授在信中提到的杨光华教授(原华西医科大学
原校长)给他的“说情信”。这是一封私人信件,经征得杨光华教授同意,现将
信件原文公布。”。四川大学的用意在于否定“说情信”,因为结论是“这是一
封私人信件”。然而,在中国的人文、习惯、语境之中,任何人都可以判断这是
一封典型的“说情信”,不信请看:

  第一段为引子:“再一次感谢您送给我的《癌基因,抑癌基因肿瘤相关基因》
一书。......祝贺这本书顺利出版,我相信它对肿瘤基础研究工作者和研究生教
育都将起到重要作用”。用意是“我们是老交情啦!”

  第二段为说情的关键:“今介绍魏于全教授亲自登门拜访和向您请教,......
魏教授曾是我学生,......是我校认为具有巨大科研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人,
并上报为我校申请院士的候选人。......作为一个老前辈如能直接和他讨论问题
和指出文章的不足,将会起到更大的教益。......作为老一辈的同志首先应该爱
护他们,......希望您能多多赐教,把他当成您的学生一样。对此我将十分感
谢!”。用意是:“我想把魏教授培养成院士,有什么问题你们当面处理一下,
他来拜你为师,以后他成院士了,也是你的一份功劳。”

  第三段是劝告:“时间过的很快。回忆当年我对您们成立博士点的支持,要
求任校长看中您和支持您的工作。建议CMB Dr. Sawyer支持您的科研工作等,已
成过眼烟云。眼见您在学术上的成就,感衷心的高兴。我相信您定会取得更大的
成绩”。用意是:“我已经给你们学校和你本人那么多帮助了,你总不能恩将仇
报吧!”

  因此,我认为这封信清楚地证明了当时魏教授动员关系说情的事实。中国的
很多知识分子遇到这种情况,肯定都会被说通的。这是通过私人关系要求私了的
信函,而因为写信人同时又是校长,当然带着官方的性质,而信中的一句“是我
校认为具有巨大科研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人”更凸显了这种性质。

  说明:对信的作者我不觉得有什么质疑的,只要他没有参与魏教授的论文工
作。可能当时他相信了自己学生的话,写了这封信让学生自己去解决问题,在情
理上是可以理解的。但这封信件不能证明魏教授没有找人说情。四川大学和魏教
授忘了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:没有做什么是很难证明的,必须排除所有的可能性!
四川大学和魏教授实际上也是不需要举证的,应由司教授举证证明魏教授请何人
何时何处何方式作了何种说情,此处四川大学和魏教授帮助司教授证明了这一点。

  疑惑:既然四川大学要“澄清魏于全涉嫌论文造假事件”,靠什么澄清?司
教授(还有许多网友,不乏专家)通过分析质疑魏教授“论文造假”,提出了明
确的疑点和证据(质疑者所能得到的证据),在这一问题上,质疑者提出的是
“你没有做出论文中的实验结果”,而魏教授坚持的是“我做出了论文中的实验
结果”,因此举证责任在四川大学和魏教授,可是为什么要公布“说情信”而不
公布相关试验的原始记录资料呢?至于“对魏于全教授论文作出“学术造假”的
指控目前缺乏事实依据”的结论,更是霸道!说“你没有做出论文中的实验结果”
的事实依据就是以论文中的疑点为依据的,这也是质疑人所能提供的证据,而你
四川大学和魏教授坚持“我做出了论文中的实验结果”,那就要把实验结果的原
始记录拿出来证明!

  解读结论:“说情”属实!有没有“论文造假”?很可能造假(不管何种
假),因为四川大学和魏教授至今不敢举证证明“我做出了论文中的实验结果”,
而且四川大学和魏教授已有造假宣传的前科(详见方舟子两评〈魏于全:破译癌
症“死亡密码”〉)!

(XYS200604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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